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纪律审查

巴中市“留置第一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六年六个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5/25】 【作者:县监察委员会】【阅读: 】

2018年5月22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平昌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原工作人员陈培军索贿、诈骗一案。被告人陈培军犯受贿罪、诈骗罪,数罪并发,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并追缴受贿所得下余赃款人民币19.1万元。

此案是巴中市区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件”。该案的宣判,标志着巴中市“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